南京博物院藏品惊现拍卖市场?预展观众称:看起来不像赝品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路董萌 胡玲玲 实习生 高晓灿
最近有消息称,近现代著名收藏家庞莱臣的后人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一幅明代仇英《江南春》手卷,据传在北京某拍卖会上出现,估值达到8800万元,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。
12月16日,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向法院提交申请,要求南京博物院强制提供庞家所捐《江南春》手卷等古画的具体流转记录。次日,南京博物院发表声明回应,指出涉及争议的五幅画作早在六十多年前就被专家判定为伪作,并已在九十年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。
来自书画世家、现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的潘先生,曾在拍卖预展中亲眼观赏过《江南春》手卷。他表示,该画作的细节处理非常精巧,看上去并非仿制品。

中国嘉德拍卖的相关推文,记载了仇英《江南春卷》的创作与收藏历程
南京博物院馆藏名画疑似流入拍卖市场
庞莱臣(1864-1949)作为中国近现代重要的收藏家,其以“虚斋”为名的收藏以历代名家书画为主,不仅品质高超,而且体系完整。庞莱臣逝世后,其收藏的书画作品陆续由南京博物院、上海博物馆、苏州博物馆等机构接收。1959年,庞家后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了虚斋所藏古画共计137件(套)。
据相关媒体报道,令人惊讶的是,庞家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《江南春》手卷,今年突然出现在北京的一场艺术品拍卖中,估价高达8800万元。在庞叔令的举报与国家文物部门的介入下,该拍品已被拍卖公司撤下。
此前,庞叔令已向法院提起诉讼,质疑捐赠的这幅名画为何会从南京博物院流入艺术品拍卖市场,并要求南京博物院归还包括仇英《江南春》手卷在内的已“消失”的捐赠古画。
12月16日,庞叔令签署了《强制执行申请书》,正式请求法院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庞家所捐《江南春》手卷等古画的详细流转信息。
对此,南京博物院于12月17日晚发布情况说明,称报道中提及的五幅争议画作,曾于1961年经张珩、韩慎先、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“伪作”;1964年又经王敦化、徐沄秋、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确认为“赝品”。上世纪90年代,该院依据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对这五幅画作进行了处置。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,若发现当年处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,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。
12月18日,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致电南京博物院,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,待调查结束后将尽快发布公告,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。
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回应媒体时称,已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联合调查此事,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,最终调查结论将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预展观众认为:不似仿制品
在情况说明中,南京博物院指出,拍卖市场出现的《江南春》手卷是否确为当年受赠的画作,仍需进一步核实。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获悉,上述拍卖指的是“中国嘉德2025春季拍卖会”第二阶段,预展时间为5月21日至24日,正式拍卖则从5月25日持续至28日。在官方APP上,该拍品已标注为“已撤拍”。
记者注意到,中国嘉德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布一篇题为“仇英《江南春并吴门名贤题咏》首度臻现”的推文,详细介绍了《江南春》的相关情况,并展示了多幅细节图片。在鉴藏印介绍部分,也明确列出了庞莱臣的名字。
该文介绍,仇英的《江南春图》灵感来源于倪云林所作的《江南春词》,因沈周率先唱和,随后吴门文人如文徵明、王宠、文彭、文嘉、王榖祥、彭年等相继应和。近日此卷亮相于中国嘉德春季拍卖会,实为艺术界一大盛事。
中国嘉德方面表示,此卷历来由江南几位重要藏家珍藏:清代由王氏“话雨楼”王楠、王鲲、王致望三代收藏,期间曾经过寓居楼中的金农鉴赏;后由“过云楼”顾文彬收藏,并著录于《过云楼书画记》,被誉为“仇画第一”,传至其孙顾麟士后,转入庞元济手中,成为“虚斋至精之品”。
公开资料显示,庞元济,字莱臣,号虚斋。他在南浔修建宜园,宅内藏画之所名为虚斋。
出身书画世家、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的潘先生,曾于5月21日在北京嘉德艺术中心的拍卖预展中近距离观赏了《江南春》手卷。潘先生称,他当时特意在该展柜前停留许久,仔细拍摄了许多照片,“画作尺寸不大,但细节极为精妙,尤其是江面上的小帆船和马背上的行人,虽然只有拇指大小,却栩栩如生。加上有嘉德的信誉保证,我认为它并非仿品。”

图片由受访者潘先生提供
潘先生还提到,他看到起拍价显示为“估价待询”,通常只有估价极高的拍品才会如此标注。

图片由受访者潘先生提供
律师解析:博物院处置方式是否合规
12月18日,得知江苏省文旅厅成立工作组处理此事后,庞叔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希望彻底查清画作为何流入市场。
南京博物院在情况说明中称,相关五幅争议画作早在六十多年前就被鉴定为伪作,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“处置”,这一说法引发了网友的质疑。
此前有媒体报道,庞家还发现,庞家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《江南春》手卷(国家一级文物)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南京艺兰斋的陆某、丁某某夫妇购得。2010年的报道显示,《江南春》手卷曾是南京艺兰斋美术馆的镇馆之宝。
根据天眼查信息,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陆某,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销售等。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尝试联系该公司,但所拨号码为空号。
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,如果博物院认定作品为伪作并打算处理,首先应履行复核与备案程序,需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外部专家复核审议,明确该伪作是否符合入藏标准、是否具有保存价值。若不符合标准需处理,应编制处理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。其次,需遵守与捐赠人的约定,依据《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》,如需作退出处理,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,无约定则应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。对不符合入藏标准的伪作应另行专库存放,处理过程需保存完整记录,以便后续追溯核查,而不能擅自随意处置。
赵良善强调,若涉案画作确属馆藏文物,出现在拍卖市场已明确违反法律规定。该行为直接违反了《文物保护法》中关于禁止买卖国有文物的强制性规定,同时若相关人员存在私自转移、处置馆藏文物的行为,还可能涉嫌触犯《刑法》中关于贪污、挪用国有资产或妨害文物管理的相关罪名,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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